

备受社会关注的新拆迁条例,或许不久将向民众撩开面纱。
近日,记者经多方探询获悉,新拆迁条例《国有土地上衡宇征收与赔偿条例(草案)》自今年1月29日向社会果真征求意见以来,其后的立法节奏一直紧锣密鼓,高速运转。因所涉问题庞大、专业、敏感,相关立法部分召开的论证会、咨询会、座谈会等,不下几十场,仅加入的专家学者、实际事情者,就广泛涉及执法、经济、计划、土地、评估等领域以及律师界,近千人之多,征集的书面意见前后更是高达近万份。
据悉,新版草案经重复酝酿修改多次已较成熟。其抢眼亮点不但有“赔偿市场化人性化”、“衡宇征收实施机构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等体现,更爆“行政强拆被取消”。
“与今年初宣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在拆迁赔偿、公共利益界定、征收程序以及强制搬家等方面,均有突破性进展。”有专家透露。
赔偿条款人性化
多年致力于衡宇拆迁赔偿研究的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副会长柴强,这一年感应特别忙:“相关立法部分组织的研究、论证、咨询、座谈,我要加入,另外,相关立法部分给住建部提出的一系列相关问题研究,我也加入其中。”
看过新版草案的柴强,颇为满意:“赔偿问题比年初的征求意见稿写得清楚多了。老黎民能很清楚地知道,哪种情况应获得赔偿,哪种情况不应获得赔偿。”
据介绍,草案坚持公正赔偿,不让为公共利益做出孝敬的被征收人比自愿在市场上进行衡宇交易的人亏损,并且还要居住条件有改善,生活水平不降低。
衡宇征收赔偿,包括了被征收衡宇价值的赔偿以及搬家、临时安顿和停产停业的损失,对被征收衡宇的赔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不但在赔偿数额上,在赔偿方法上,也强调可选择的灵活多样,好比提供产权置换、回迁等。总体感受草案比较强调赔偿的人性化,满足个人需求。”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薛刚凌教授说。她是加入拆迁立法较多的学者之一。
“另有,住房条件很差的被征收人,除了按划定给予赔偿外,住房包管还可优先安排,不必再排队期待;强拆之前,钱币赔偿或者提供产权更换衡宇、周转用房必须到位。另外,草案要求赔偿一律果真,这样可以取消各人相互怀疑、攀比心理。”柴强体现。
就赔偿问题,有专家认为,相关条款间透着一种意会的表达,即政府不会因为被征收人无正当理由一味拖延而给予更高的赔偿,也不会因为被征收人不配合征收而故意压低赔偿。
违法建筑赔送照旧不赔偿,争议也较大。新版草案提出不搞一刀切。确认不应赔偿的违法建筑,尤其是通告征收规模之后新建、扩建、改建的衡宇,不予赔偿。
“赔偿方面的条款,相当明确。”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资人王建文律师体现。
拆迁许可证作废
实施征收、赔偿的主体只有一个,那就是政府。
据记者了解,新版草案在明确这一点的同时,还明确了衡宇征收部分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担负具体事情,如入户视察、与被征收人谈判等,但该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明确政府征收,是对现行操作的彻底推翻。“把政府推到了前台。”薛刚凌说。
现行的制度设计,政府是作为中间人,由拆迁人即开发商向政府申请拆迁许可,获批后由开发商实施拆迁。而成为拆迁主体的开发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尽可能压缩拆迁赔偿,加速拆迁进度,致使部分地区恶性事件时有爆发。
凭据草案,今后不允许开发商或者拆迁公司加入搬家,这意味着以后拆迁许可证将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薛刚凌说:“征收的具体实施,实际是行政职能的延伸,因此这一机构应该是事业编,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对具体实施单位的征收与赔偿行为,衡宇征收部分应担负相应的执法责任。”
行政强拆被取消
在记者的追问之下,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沈岿教授证实,新版草案拿掉了行政强拆。
沈岿是去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关于审查《都会衡宇拆迁治理条例》建议的北大5位法学专家之一,他加入拆迁立法直至目前。
取消行政强拆是他的一贯看法。沈岿说:“在强制拆迁问题上,由法院来制约和监督政府,是应有的平衡。”
有关强制拆迁的现行制度,是可选择的。政府既可以责成有关部分强制拆迁,也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拆迁。据住建部统计,近几年来,行政强制拆迁的比例平均为0.2%左右。虽然爆发在强制拆迁中的恶性事件是少数,但影响极坏。
事实上,强制拆迁并不即是暴力拆迁。大都人已经搬家,少数人拒绝搬家的,将影响更大大都人的利益。因此,强制拆迁必须有,可是严禁接纳断水、断电、气绝、断路等方法,欺压被征收人搬家。
王建文认为:“既然政府是征收主体,作为一方当事人,如果既能决定征收赔偿,又能决定强制拆迁,那岂不可了既当运发动又当裁判员了吗?逻辑上就说不过去。所以,以后政府一律要向法院申请强制拆迁。”
法院不是衡宇征收确当事人,立场相对中立、飘逸,申请法院执行程序也更严格些。有专家剖析,取消行政强拆,客观上会使政府尽量减少申请强制拆迁,努力与被征收人告竣赔偿协议。
沈岿担心:“地方上可能会有阻挡意见。”
对新版草案的其他内容,沈岿以“未便多说”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他预计:“新拆迁条例可能再次征求意见,也可能直接宣布。就一个条例,如果两次征求意见,那将是史无前例的。”
有专家认为,时不我待,如果草案成熟,就应直接宣布。
“如果直接宣布,那一定要充辩白明理由,解惑释疑,果真立法意见取舍原因。总之,新拆迁条例应尽快出台,并果真说明理由。”沈岿呼吁。